學校2019年第二次人才辦工作會議于1月17日下午在309會議室召開,會議由副校長陳志軍主持,學校人才工作辦公室成員單位:人事處、組織部、教務處、科研處、研究生院等主要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人事處副處長鄭景麗對重慶市青年拔尖人才培養計劃終期驗收情況,“巴渝學者”特聘教授年度考核情況,校內2014年首批三大人才項目終期驗收情況、2015年第二批中期或終期考核情況、2016年第三批中期考核情況進行了通報。會議對各類人才項目考核情況進行了充分評議,會議認為鑒于《重慶師范大學領軍人才培育計劃實施辦法(試行)》《重慶師范大學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計劃實施辦法(試行)》《重慶師范大學教學名師培育計劃實施辦法(試行)》中相關規定以及培育對象與學校、所在學院所簽訂的三方協議,已資助的校內人才項目考核原則上嚴格按文件和三方協議中的規定執行。
會議對校內三大人才項目的考核標準進行了集中研究評議,校內三大人才項目的政策應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和國家評價機制改革精神進行適當修改,三大人才項目文件的修訂應堅持目標任務合理性、科學性和發展性的統一,成果評價還可多元化,增加應用性成果,堅持分類評價原則,增強目標任務的可選性。